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第22届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华交会”)将于2012年3月1日至3月5日在上海举办,为做好本届华交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展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场地安排
第22届华交会展览规模有所扩大,拟租用上海浦东新国际博览中心10个展馆,展览面积达11.5万平方米,设置5880个标准展位。
二、展馆格局设置
第22届华交会仍以专业展区形式为基础,设置服装、家用纺织品、装饰礼品、日用消费品四个专业展区,同时将日用消费品展区细分为家居用品、电子消费品和其他用品三个专区。具体分类如下:
服装展区:包含各类服装成衣、服装面料、时装饰品、成衣配件等;
家用纺织品展区:包含床上用品、居室用纺织品、卫浴用纺织品、餐厨用纺织品、其他纺织品、纺织原料面料、纱线、抽纱品等;
装饰礼品展区:包含各类礼品、工艺品、装饰品、编织品、园艺用品、宠物用品等。
日用消费品展区(下设三个专区):
1.家居用品专区:包含各类日用类(清洁用品、洗浴用具、护理用具、一般家庭用品)、家具类、陶瓷、器皿及餐厨用品类、各类箱包、各类灯具灯饰、钟表眼镜等。
2.电子消费品专区:包含各类家用电器、电子及信息产品(音像视听产品、计算机产品及配件、计算机软件、网络设备、通讯产品、商务自动化设备、电子安全设备、电子电工产品)等。
3.其他用品专区:包含各类体育用品、休闲用品、办公文具用品、各类玩具及玩具零配件、各种鞋类、帽类等。
三、参展企业资格条件
我市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和孵化企业。
四、申请展位注意事项
各有关进出口企业请务必于12月28日前将参展企业登记表(见附件1)、参展企业摊位申请表(见附件2)、参展企业商品信息表(见附件3)及企业中英文简介(不超过400字)填妥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我局贸财科。
五、需要抓好并落实的几项重点工作
1.华交会作为我国第二大国际化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其国际影响力日益提高。各进出口企业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尤其是新获权企业要积极参展。
2.自22届华交会开始,凡属华交会展区类别的新获权企业申请参加广交会,具华交会参展资历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3. 第22届华交会将继续举办“出口精品展示活动”,该活动主要以宣传企业品牌和文化为目的,是企业向来往客商充分展示自身形象的良好平台。各有关企业应积极报名参与,也可自行向省厅申报。展示活动的场地、舞台、音响等费用由大会负责,人员费用(模特、主持人等)由企业自理,届时省厅将给予参与企业一定比例补贴。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将辖区内有意参与企业加盖公章后的申请表于12月28日前汇总报至我局贸财科。
联 系 人:罗兰、苗高燕
联系电话:0555-8355717
传 真:0555-8355726
电子邮箱:mwmcwk@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第22届华交会参展企业登记表
2.第22届华交会参展企业摊位申请表
3.第22届华交会参展企业商品信息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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