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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鞍山市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作者:商贸发展科 更新时间:2017-6-12 9:24:00 阅读: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2016年省级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16369号)要求,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含山县甬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承办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进行了复核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761216日,如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向市商务局商贸发展科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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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传真):0555-8355726
    电子邮箱:646944144@qq.com